經濟網北京5月16日訊上交所網站昨日公佈關於終止對湖北祥雲(集團)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祥雲股份”)公開發行股票並在滬市主板上市審覈的決定。
上交所於2023年3月3日依法受理了祥雲股份公開發行股票並在滬市主板上市的申請文件,並按照規定進行了審覈。日前,祥雲股份和保薦人長江證券(000783)承銷保薦有限公司分別向上交所提交了《湖北祥雲(集團)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撤回公開發行股票並在主板上市申請文件的申請》和《長江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關於撤回湖北祥雲(集團)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並在主板上市申請文件的申請》,申請撤回申請文件。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發行上市審覈規則》第六十三條的有關規定,上交所決定終止對祥雲股份公開發行股票並在滬市主板上市的審覈。
公司主要從事磷肥、復混肥料的生產和銷售。公司產品按種類可以分爲磷銨類產品、復混肥料、合成氨以及其他附屬產品。
截至招股說明書籤署之日,胡華文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732.4391萬股,通過雲豐投資控制公司223.4900萬股,合計控制公司42.03%股權,系公司的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
祥雲股份原擬在上交所主板公開發行新股數量不超過4,723.2665萬股,佔發行後總股本的比例不低於25%,本次發行原股東不公開發售股份。公司原擬募集資金172,318萬元,分別用於合成氨搬遷技改項目、償還銀行借款。
祥雲股份的保薦機構爲長江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爲王珏、方雪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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