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營主體不同。銀行存款是銀行經營的業務,保險產品是保險公司經營的業務。
2.法律關係不同。存款是銀行與客戶之間建立的存款(儲蓄)合同關係。保險(這裏特指壽險),是客戶(投保人)與保險公司(保險人)之間建立的保險合同關係。
3.功能不同。存款的功能取得利息;交易方便。保險側重於保障,一旦發生意外,保險合同的受益人可以得到比保費大得多的保險金。沒有發生保險事故時,也可以得到收益。
4.靈活度不同。存款可以隨時取出,但如果退保費,就要解除保險合同,由於保險手續費的扣除額度很大,保費不會全部退回。即不能保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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