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直比較低調的稠州銀行接連出現了兩件“大事”,先是該行通過官網對外發布公告稱,以收購併新設分支機構的方式吸收合併兩家村鎮銀行,並在隨後的幾天裏,對兩家村鎮銀行進行了系統變更切換,順利完成金融數據等方面的合併。
對稠州銀行來說,在中小銀行改革化險的大背景下,村鎮銀行吸收合併算一件好事,也是一件大事,既有利於整合經營資源,優化機構網點佈局,也能爲客戶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務。
但與此同時,稠州銀行一分行卻緊接着遭到了監管重罰。證券之星注意到,7月10日,金融監管部門一則罰單顯示,稠州銀行上海分行因14項違法違規行爲,受到了“千萬級”處罰。同時3名相關責任人也被追責,不僅成爲七月份銀行業最大一筆罰單,也是該行成立至今罕見的重罰。
01.吸收村鎮銀行做大做強
證券之星注意到,6月18日上午,稠州銀行通過官網發佈公告顯示,經有關監管部門審批,同意稠州銀行吸收合併舟山地區兩家村鎮銀行。
公告稱,經稠州銀行及其位於浙江舟山地區的兩家村鎮銀行暨浙江岱山稠州村鎮銀行和浙江舟山普陀稠州村鎮銀行的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稠州銀行以收購併新設分支機構的方式吸收合併兩家村鎮銀行。
本次吸收合併完成後,上述兩家村鎮銀行將註銷法人資格,新設爲稠州銀行分支機構暨稠州銀行舟山分行下屬支行。
實際上,此次吸收合併相關事宜已取得屬地監管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舟山監管分局於2024年4月9日下發的同意批覆,而稠州銀行在吸收合併後,於機構原址改建爲支行。
同時,兩家村鎮銀行的全部資產、權利等歸屬於稠州銀行,兩家村鎮銀行的全部負債、責任、義務等由稠州銀行全部承繼。兩家村鎮銀行的存貸款客戶屆時可至稠州銀行分支機構續辦理相關業務。
6月28日,稠州銀行官網再次發佈了關於舟山地區兩家村鎮銀行系統切換及業務變更的公告。
所謂系統切換,就是在合併完成後,?需要進行系統測試,?包括功能測試、?性能測試、?穩定性測試等,?以確保合併後系統能夠正常運行。
同時在系統切換期間,?可能需要暫停某些業務,?如櫃面非櫃面業務(?包括ATM、?手機銀行與網上銀行等)?,?以確保合併過程的順利進行。?
另據公告稱,稠州銀行於7月1日0:00至7月19日24:00進行徵信數據回遷,在此期間客戶發生的借款、還款、擔保等信息變更將暫不能上報至中國人民銀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待徵信數據遷移完成後由稠州銀行進行補報及續報,而目前來看,吸收合併工作應該是已經順利完成。
02.七月份領千萬罰單
資料顯示,浙江稠州商業銀行前身爲義烏市稠州城市信用合作社,成立於1987年6月25日。2002年爲浙江省獲准保留的四家城市信用社之一。2005年12月份完成股份制規範化改造,依法設立浙江稠州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成功由城市信用社改建爲股份制商業銀行。
而就在稠州銀行着手進行村鎮銀行兼併的過程中,7月10日,一則來自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上海監管局公佈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將稠州銀行的“家醜”公開。
根據罰單,稠州銀行上海銀行爲被處罰當事人,該行存在包括違規提供政府性融資、流動資金貸款違規用於固定資產投資、流動資金貸款貸後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未按規定監測經營性物業貸款使用情況、個人貸款資金違規用於禁止性領域、未經任職資格許可實際履行高級管理人員職責等多達14項違法違規事實。
證券之星注意到,稠州銀行上海銀行的違法違規事實中有多項與貸款業務有關,涉及個人的就有貸款資金流向和違規置換等監管重點領域,此外該行還存在高管違規履職的情況,也是非常明顯的違規行爲。該行最終被罰款合計達1085萬元,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是7月3日。
同時,時任稠州銀行上海分行風險總監馮健榮,被警告並罰款5萬元;時任稠州銀行上海分行風險管理部總經理陳錦鋒,被警告並罰款15萬元;時任稠州銀行上海分行行長王宏,被給予警告。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7月,金融管理部門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出的“大額罰單”數量較上月明顯增多,其中單張金額最大的罰單就是這筆來自於稠州銀行上海分行的處罰。作爲對比,當月工商銀行上海分行因理財業務違規被處罰金1050萬元。
事實上,同樣在7月3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官網另一批罰單中,稠州銀行溫州分行因涉及多項信貸業務違規,同樣被給予165萬元處罰。
罰單顯示,浙江稠州商業銀行溫州分行存在的違法違規事實分別爲:貸款五級分類不審慎;爲無實際生產經營異地借款人發放個人經營性貸款;違規變相與無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合作開展融資擔保業務;違規向公職人員發放個人經營性貸款;以月末發放月初收回方式虛增存貸款。
最終監管部門對其給予165萬元金額處罰,同時對涉事責任人鄭巧弟給予警告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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