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財經領域,債券基金的估值是基金管理人和託管人必須面對的重要任務之一。通過對基金持有的資產及負債進行客觀、準確的估值,可以計算出基金的單位淨值,爲投資者提供重要的參考信息。多種多樣,主要包括成本法、市價法、攤餘成本法以及影子定價法等。
一、成本法
成本法,也稱爲重置成本法,是從待評估資產在評估基準日的復原重置成本或更新重置成本中扣減其各項價值損耗,來確定資產價值的方法。在債券基金中,成本法主要用於銀行間債券投資的估值。然而,這種方法可能導致基金淨值嚴重偏離公允價值,因爲它沒有考慮到市場價格的變動。
二、市價法
市價法,即現行市價法,是以市場價格作爲資產評估的價格標準,據以確定資產價格的一種資產評估方法。對於在交易所上市的債券,市價法主要通過市場交易產生的收盤價來估值。如果估值日無交易,則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盤價估值。市價法能夠相對及時、客觀地反映債券市場價格波動對基金淨值的影響,但在市場價格異常或波動頻繁時,可能會降低基金淨值的穩定性。
三、攤餘成本法
攤餘成本法是指以買入債券的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並考慮其買入時的溢價與折價,在其剩餘存續期內按照實際利率法進行攤銷,每日計提損益的估值方法。這種方法在債券市場價格向上走時能夠保持基金淨值的穩定,但在市場價格下跌時可能會虛高債券的淨值。因此,攤餘成本法更適用於封閉式運作、且持有的債券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爲目的、採用持有至到期策略的債券基金。
四、影子定價法
影子定價又稱“計算價格”、“影子價格”、“預測價格”、“最優價格”,是荷蘭經濟學家詹恩·丁伯根在本世紀30年代末首次提出來的,運用線性規劃的數學方式計算的,反映社會資源獲得最佳配置的一種價格。基金管理人於每一計價日,採用市場預期年化利率和交易價格,對基金持有的計價對象進行重新評估,即“影子定價”。當基金資產淨值與影子定價的偏離達到或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時,或基金管理人認爲發生了其他的重大偏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與基金託管人商定後進行調整,使基金資產淨值更能公允地反映基金資產價值,確保以攤餘成本法計算的基金資產淨值不會對基金持有人造成實質性的損害。
五、估值方法的選擇與應用
在實際操作中,選擇需要根據基金的投資策略、市場情況、監管要求等多種因素綜合考慮。對於交易所上市的債券,由於市場交易活躍,一般採用市價法估值;而對於銀行間市場交易的債券,由於交易方式差異,更多采用第三方估值價格。同時,對於封閉式運作、且持有的債券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爲目的、採用持有至到期策略的債券基金,可以使用攤餘成本法估值,並輔以影子定價法進行監督和調整。
總之,多種多樣,各有優缺點。基金管理人和託管人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估值方法,確保基金淨值的準確性和公正性,爲投資者提供可靠的參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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