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海宁日报
近日,海宁建行获评省第七轮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工作成效突出集体称号。
为贯彻落实省公安厅、浙江银保监局工作部署和安全防范标准要求,建行海宁支行以安全评估工作为契机,积极开展安全评估活动,通过评估自查、查改结合、现场复验等深化银行安全防范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的能力。
组织有力,保障评估有序开展。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在评估工作开展前,抽调安全保卫部人员进行评估前培训,根据第七轮安全评估实施方案、GA38-2021和常见问题答疑等进行学习,并重点罗列了近30项内容开展评估自查工作,确保自查工作取得实效。
有效沟通,整改有效。结合自查工作中建立的安全台账,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新标准要求进行分类和统计,逐一进行整改和销记,并第一时间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和安全评估工作小组成员做好衔接沟通等工作。对于支行层面能解决的做到立查立改,对需上级行出面解决的提交书面需求,年度内已完成全部自助银行防护舱智能化改造,并根据网点建设规划,对部分网点落地钢化玻璃加贴防爆膜,有效提升了支行的人防、物防和技防水平。
海宁建行将以本次获评省级安全评估工作成效突出集体称号为契机和动力,注重日常管理基础工作,从安全检查、教育培训、制度健全和预案演练等方面常抓不懈,有效防控各类风险,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安全运行。(顾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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