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8月18日,康橋悅生活集團有限公司發佈公告,披露其全資附屬公司康橋悅生活服務集團有限公司涉及的訴訟情況。
公告顯示,根據此前2024年7月7日公告,有關發現康橋悅生活全資附屬公司康橋悅生活服務集團有限公司的銀行賬戶存在異常情況。
康橋悅生活董事會近日獲悉,康橋悅生活服務集團收到由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出的傳票及出庭通知,闡明法院已受理一家境內銀行起訴的案件。康橋悅生活董事會已諮詢法律顧問,他們認爲存在充分的法律依據去質疑就起訴康橋悅生活服務集團的該聲稱承諾函的有效性及可執行性。
基於其評估,董事會相信有合法理由去挑戰該附屬公司在該聲稱承諾函下的聲稱義務。
案件擬於2024年8月28日開庭審理,康橋悅生活將與法律顧問密切配合,在即將進行的法院訴訟中就此事項積極應訴及爲該附屬公司進行辯護。
據悉,該銀行的索賠源於宋革委先生作爲控股股東的河南誠橋置業有限公司拖欠與該銀行的某些貸款協議。該銀行隨後已取得兩份針對河南誠橋的執行證書。其後,該銀行向法院申請對河南誠橋採取強制執行並正在辦理該強制執行河南誠橋項下的義務。該銀行正在尋求根據該聲稱承諾函向附屬公司追討賠償。
根據傳票,該銀行向康橋悅生活服務集團索要的金額總額爲人民幣607,757,788.29元,加上所有訴訟費、法律費用、保全費及其他該銀行爲在本案件中追討債務所產生的費用。
此外,作爲公司的控股股東、非執行董事及董事會主席以及河南誠橋的控股股東,宋革委先生將就本次訴訟可能給公司造成的任何損失提供全額補償和賠付。
根據康橋悅生活7月7日公告宣佈,公司在準備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個月的中期業績期間,發現全資附屬公司康橋悅生活服務集團有限公司於一家銀行開立的銀行賬戶內有人民幣2億元存款在2024年6月11日被提取,該存款於2024年6月30日被退回附屬公司於相同銀行的銀行賬戶。
在發現該存款被臨時提取後,康橋悅生活立即聯絡該銀行要求澄清。銀行告知公司,提取該存款乃因一家由公司非執行董事兼董事會主席宋革委先生控制的公司曾向該銀行申請一項貸款,並聲稱該附屬公司爲此目的簽署了差額補足承諾函,該聲稱承諾函於2021年由執行董事戴衛先生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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