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猶豫期一般是7天、10天、15天、20天,從投保人簽收保單保險生效日開始算起,長期人壽保險都具備猶豫期,而對於一年期的保險,有些沒有猶豫期,有些在保單生效48小時內退保能拿回保費,具體以產品合同約定爲準。
猶豫期又稱冷靜期,主要是爲投保人提供一箇退保的機會,投保時需要瞭解清楚猶豫期有幾天。
保險(Insurance或insuraunce),本意是穩妥可靠保障;後延伸成一種保障機制,是用來規劃人生財務的一種工具,是市場經濟條件下風險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體系和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的支柱。
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爲。
從經濟角度看,保險是分攤意外事故損失的一種財務安排;從法律角度看,保險是一種合同行爲,是一方同意補償另一方損失的一種合同安排;從社會角度看,保險是社會經濟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生產和社會生活“精巧的穩定器”;從風險管理角度看,保險是風險管理的一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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