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夫妻互保沒有年齡限制,因爲夫妻互保指的是夫妻雙方互相作爲投保人爲對方投保保險,而根據《保險法》規定,投保人必須具有民事行爲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相關規定,男性結婚年齡是22週歲,女性結婚年齡是20週歲,所以夫妻雙方均已具有民事行爲能力,夫妻互保也就沒有年齡限制了。
簡單一點來說,《保險法》對投保人的規定是投保人應當具有民事行爲能力且對被保險人具有保險利益,而根據《民法通則》的1條規定,18週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民事行爲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行爲能力,是民事行爲能力人。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爲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爲民事行爲能力人。
根據《保險法》的相關規定,投保人對下列人員具有保險利益:
1、本人;
2、、子女、父母;
3、與投保人有撫養、贍養或者扶養關係的家庭其他成員、近親屬;
4、與投保人有勞動關係的勞動者;
5、被保險人同意投保人爲其訂立合同的,視爲投保人對被保險人具有保險利益。
因此,夫妻雙方均已具有民事行爲能力,且對對方具有保險利益,也就可以互相爲其投保保險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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